检察机关严查大气污染 治理领域职务犯罪案件
昨日下午,我市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座谈会在市检察院举行。省环保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以及市建委、市城管局、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等齐聚一堂、集思广益,就我市检察机关如何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建言献策。座谈会上,市人民检察院、市环保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环保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即日起实施。在接下来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环保部门将和检察机关携手合作,增强环保司法保护强制力,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共同打造美丽郑州“蓝天白云”工程。
坚决处罚污染性企业
据了解,目前我市煤炭占能源消耗的70%以上,部分地区还存在能耗高、污染重的行业和企业。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污染源整治过程中,像一些该外迁的不外迁,老旧设备该拆改的不拆改,弄虚作假逃避监管、依然超标排放烟尘的污染企业,将受到更大力度处罚。
根据《意见》要求,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时,对于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污染大气环境、破坏生态,涉嫌犯罪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将及时做出逮捕、起诉决定,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环保部门在依法查处大气污染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严查权钱交易滥用职权等行为
针对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监管人员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全市检察机关将加大对大气污染治理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于搞权钱交易、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意见》指出,检察机关应当抓住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环境监测、行政处罚等关键环节,加大对行政执法等人员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对重大大气污染责任事故有关部门的失职渎职行为,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行政许可、项目资金使用中存在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严肃查处。
保护环保执法人员人身安全
优化环境执法制度,营造良好执法环境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最重要环节之一。该《意见》的实施,将为我市环保执法提供制度保障,在打击环境违法的同时,也将切实保护环保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根据《意见》,检察机关要积极参与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和源头治理,针对发现的大气污染问题,及时向环保部门或相关责任部门发出治理污染、加强环保的检察建议。同时,检察机关要加大对环保部门行政执法的保护力度,对于环保部门执法过程中发生的妨害公务犯罪以及环保执法人员遭受打击报复等犯罪行为,应及时批捕、起诉,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记者 张倩 实习生 万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