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出台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新政
买新能源汽车,先来看看政府补贴标准。市政府近日印发《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和《郑州市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今年我市要推广不低于4000辆新能源汽车,建3000个充电桩,买新能源汽车还可享受政府补贴。
看目标:今年我市推广不低于4000辆新能源汽车
按照《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力争到2020年,将我市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新能源汽车研发和生产基地。
2016~2020年,力争全市推广新能源汽车不低于33000辆(标准车),其中,2016年不低于4000辆,2017年不低于4800辆,2018年不低于6200辆,2019年不低于8000辆,2020年不低于1万辆。
根据部署,要在城市公交车行业率先推广应用,市区(包括上街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东新区)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2016年起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各县(市)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6~2017年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重分别达60%、80%,2018年起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
看补贴:按1∶0.6的比例给予配套补贴
按照《郑州市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对消费者购买的新能源车辆(不含公交车),市财政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1∶0.6的比例给予配套补贴,省市两级财政补贴之和不超过中央财政补贴标准且不超过扣除中央财政补贴后车辆销售价格的60%。
对个人和企业购买使用及用于出租和公共租赁的新能源乘用车,市财政给予车辆使用环节补贴,主要用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路桥费、充电费、充电设施及安装费等方面。补贴标准为纯电动乘用车每辆1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续航里程大于等于50公里)每辆5000元。
看充电: 今年建3000个充电桩
买电动汽车,最担心充电麻烦。按照要求,2016年,全市建成城市充换电站5座,充电桩3000个。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充电桩与电动汽车的比例力争达1∶3,基本满足10万辆左右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其中,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的比例不低于1∶8,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
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要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其中,不少于2%的车位应与住宅项目同步建成充电设施,达到同步使用要求。新建大于2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医院等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少于总停车位的15%,且同步建成充电设施的车位不少于总停车位的10%,并达到同步使用要求,建设位置应集中至1到2处。
对已建住宅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分别按照不低于有效车位3%、10%的比例安装充电设施。每2000辆电动车至少配套建设1座公共充电站。(郑报融媒记者 董艳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