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在郑设巡回法庭 我省筹建工作已展开
昨日,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中央关于在郑州设立巡回法庭的决定,介绍在郑设巡回法庭的意义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据了解,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11月1日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沈阳设立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基础上,在重庆、西安、南京、郑州增设巡回法庭。
设立巡回法庭,实行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跨行政区域审理,是人民法院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司法改革精神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巡回法庭挂牌成立近两年来,在破除审判程序中的行政化因素、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到京涉诉信访压力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试验田”,取得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据悉,随着国家实施中部崛起发展战略,中部地区在国家发展总体布局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凸显,特别是近年来中原经济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快速发展,河南作为发展中大省和中部崛起的重要节点,已成为全国重要的经济增长极,跨省民商事纠纷和行政纠纷将大幅增加。在郑州设立巡回法庭,将有助于高效集中审理跨行政区域的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有力保障河南及周边省份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也有利于更好地为民司法,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将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解决在当地。
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河南法院受理案件数量逐年上升。2015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066582件,同比上升31.2%,结案909460件,同比上升34.1%。2016年截至10月底,已受理各类案件1113665件,同比上升22.75%。
记者从省法院了解到,目前,省法院已经成立领导小组,全力服务保障最高法院郑州巡回法庭的筹建设置工作,相关工作已经展开。(郑报融媒记者 鲁燕 通讯员 赵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