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取消35项基层证明 个人收入情况证明被取消
为方便群众办事,昨日,市政府发布《关于建立基层证明清单制度方便群众办事的通知》,我市制定首批行政机关要求基层出具的证明事项清单,同时取消35项基层证明。
即日起取消35项基层证明
《通知》提到,市政府依法对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出具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编制了郑州市行政机关要求基层出具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取消了35项基层出具的证明。
据介绍,基层证明清单制度实行目录管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基层组织没有职责或者无法证明的事项,解决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问题。根据规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对列入清单的证明事项,村(社区)等基层组织要规范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对取消或未列入清单的证明事项,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要求当事人提供,村(社区)等基层组织不再出具,也不得作为办事的前置条件。
《通知》要求,部门确需了解基层组织掌握的相关信息时,要通过郑州市政务服务网查询或问询,对政务服务网不能解决的,由部门直接函询或到相关基层组织调查核实。网上问询或函询的,提供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切实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现象。
今后,到外地上学、就业等,所在地要求提供清单外的证明时,咋解决?《通知》提到,基层证明清单发布后,我市居民到郑州市以外的地区就业、学习或生活等,所在地要求其提供我市基层证明清单之外的证明的,基层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方便群众的原则,出具相关证明。
首批基层证明事项包括9类16项
这35项基层证明取消
1.亲子关系、亲属关系、夫妻关系、婚姻关系等证明
2.人员失踪情况证明
3.身份证、房产证、车辆环保标志、车内物品、电动车购车发票等证件、票据丢失证明
4.部分公证事项需要查明人员身份、亲属和财产关系的证明
5.持有身份证和户口簿等合法证件,要求村(社区)出具身份信息证明
6.个人收入情况证明
7.落户证明
8.户口迁入、迁出,要求出具未享受拆迁安置待遇证明
9.房屋产权及过户情况证明、自建房产权证明
10.房屋竣工证明
11.遗产证明
12.拖欠工资证明
(郑报融媒记者 董艳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