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全市开展专项督查
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为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全市自即日起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专项督查。
据悉,督查主要在各县(市、区)已建成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进行,主要督查有无销售、使用煤等高污染燃料,有无燃烧各种可燃废物和非成型生物质燃料,燃煤锅炉有无全部取缔或改用清洁能源等。
据了解,此次督查实施自查、日常督查和专项核查三个步骤。先由各县(市、区)环保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和巡查台账,对辖区内禁燃区进行自查。市环保部门也将派出督查组每周对禁燃区进行督查,对发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现象将督促立即整改。此外,环保部门还将组成专项核查组对已发现问题进行专项核查。据悉,督查中对不符合禁燃区建设标准要求、未按要求处理到位的,督查组将上报市政府取消该禁燃区建设成果。此次专项督查工作将持续至年底。(记者 侯爱敏 实习生 陈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