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不达目标将被约谈
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是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核心。昨日,省政府下达2016年度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推动各地政府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按照省政府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要求,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2016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两项指标作为考核因子,按照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2016年度PM10和PM2.5年均浓度目标值完成情况考核计分。其中,我市2016年度PM10目标值为150,PM2.5目标值为79。
目标完不成,后果很严重。今年年底前,省政府将依据《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对各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通报全省,并向社会公开。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省政府将约谈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对相关责任人员问责及暂停该地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重要依据。(记者 赵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