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海关推出两项新政助我省企业降通关成本
昨日,记者从郑州海关获悉,10月15日起,两项新的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措施正式在我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进一步助力我省企业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据悉,这是我省第二批推广的11项上海自贸区海关监管创新措施的其中两项。
这两项政策分别为“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和“一次备案、多次使用”,实施区域主要包括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出口加工区以及南阳卧龙综合保税区。
其中,“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是指允许非保税货物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储存,与保税货物一同参与集拼、分拨,根据国内外采购订单最终确定货物实际离境出口或返回境内区外。企业利用该项创新措施,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保税货物和非保税货物进行统一管理调配,有利于企业更加灵活地应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
“一次备案、多次使用”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在账册备案环节向海关一次性备案企业、进出货物等信息,经海关核准后,可以在相关海关业务中多次、重复使用的海关监管模式。区内企业特别是加工贸易类企业和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可利用此项措施,进一步加快货物通关效率,有效降低通关成本,并结合保税展示交易、境内外维修、保税期货交割等新型业务形态,拓展企业经营领域,获取更大发展。(记者 侯爱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