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不再设行政级别 公务员不得兼任
哪些人员能有资格担任行业协会商会的负责人?10月24日记者获悉,省民政厅近日印发了《河南省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总数限定为5~13人,全省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不设置行政级别,不得由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公务员兼任。
负责人总数限定为5~13人
《管理办法》提出,全省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是指担任理事长(会长)、常务副理事长(常务副会长,限一名)、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的人员。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总数限定为5~13人。
全省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应当具备六个基本任职条件: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责,年龄界限为7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法律法规禁止任职的其他情形。
现职公务员不得兼任
我省明确,理事长(会长)、秘书长,将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理事长(会长)、秘书长。理事长(会长)和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并不得来自于同一会员单位。
值得关注的是,全省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将不设置行政级别,不得由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公务员兼任。领导干部退(离)休后三年内,一般不得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个别确属工作特殊需要兼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退(离)休三年后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兼职。
负责人连任不超过两届
具体选举程序方面,我省规定,行业协会商会新一届负责人候选人应当于换届前15日向全体会员公示,公示期为7天。全省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应当履行民主选举程序,通过会员(会员代表)大会或者理事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全省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每届任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连任不超过两届。(郑报融媒记者 裴蕾 实习生 鞠丰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