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等6市纳入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加快发展区
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
省政办公厅新近印发通知,同时公布了《河南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
我省明确,到2020年,全省建成各类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000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10万个,满足超过35万辆电动汽车(标准车)充电需求。届时,我省将建成省域内国家和省级高速公路全覆盖的城际快充网络,基本满足全省电动汽车城际出行和省外过境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2020年全省电动汽车不少于35万辆
我省公布的数据显示,我省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规模快速增长,截至2015年年底,全省累计推广各类电动汽车12285辆,特别是2015年,全省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上年增加9062辆,增长近8倍,呈爆发式增长态势。预计到2020年,全省电动汽车保有量不低于35万辆。
郑州纳入充电设施加快发展区
结合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电动汽车产业基础和城镇居民消费能力,全省将分为加快发展、示范推广、积极促进三类区域。
其中,郑州、开封、洛阳、新乡、焦作、许昌6个省辖市城市为加快发展区域,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其他12个省辖市城市为示范推广区域,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小于2公里;县城建成区为积极促进区域,合理布局建设公共充电设施。
5年内公共快充覆盖高速服务区
我省明确提出,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在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将不低于10%。
高速公路服务区应配建同时满足4辆及以上车辆充电需要的公共快充设施,到2020年基本覆盖省域内所有的高速公路服务区。(郑报融媒记者 裴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