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划“红线” 管好百姓“养老钱”
社保基金是参保人员的“养命钱”,不容有任何疏漏。12月7日,记者从郑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暨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出工作会议获悉,全市划定社保基金“高压线”,率先启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杜绝基金流失漏洞。
为严格规范社保基金管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的通知》,明确划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违规违法高压“红线”。《通知》分别从基金征缴、各个险种待遇支付、基金管理、信息数据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明确,包括对经办机构、服务机构、数据管理机构、参保单位或个人所涉及的违规违法行为等,都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和明确,确保基金管理规范、监督到位。
《通知》规定,有关单位、个人,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用人单位或个人伪造资料、故意隐瞒事实真相等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纠正,情节严重或逾期不改正的,由人社部门处以违规缴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并按照有关规定录入郑州市社会信用信息系统。
针对医保基金流失“重灾区”,我市明年1月将全面启动定点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旦发现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违法行为,不论涉及社保基金金额大小,一律解除服务协议,停止医疗保险传输网络,违规的单位一年内不准再签服务协议,违法的单位两年内不准再签服务协议。(记者 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