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類慢性病門診治療即日可申請醫保支付
2018年鄭州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規定病種(慢性病)開始申報啦!27類慢性病門診治療可申請醫保支付。這是記者昨日從市人社局獲得的信息。
按照規定,門診規定病種(慢性病)每年申報兩次,上半年申報時間為3月至4月中旬,下半年為9月至10月中旬。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選擇1家具有住院資格的鄭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院作為其“慢性病”門診治療的定點醫院,攜帶相關資料到該院醫保辦申請,由定點醫院醫保辦集中將材料報送至市社保局;市社保局統一安排申請人員體檢、組織專家鑒定。鑒定通過後,申請人員可享受相應的門診規定病種待遇。
全市申報啟動後,凡正常享受2018年度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且符合上述門診規定病種的參保人員,包括市職工醫保、原城鎮居民醫保及原新農合參保人員均可申報。
門診規定病種的門診治療不設起付標准,實行限額管理,超出部分由個人負擔。參保人員門診規定病種的合規醫療費用,職工醫保統籌基金支付85%,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支付70%。市職工醫保參保人員最多可申報兩個病種,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每人只能享受一個門診規定病種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