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公積金政策元旦起調整
在省外繳公積金的鄭州人回來購房也能用公積金貸款
記者昨日從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鄭州將調整政策保障購買剛需房的職工,新政於2020年1月1日起執行。
在省外繳公積金的鄭州人回鄭州購房
也能用公積金了
鄭州公積金管理中心信貸管理處處長陳建功表示,鄭州將調整住房貸款的有關事項通知,更大程度保障職工剛需購房。調整後的政策將明確此前夫妻雙方如果在同城不同系統繳存或夫妻雙方異地繳存公積金的,在審定貸款額度時均按單繳職工結算,貸款額度最高到40萬元。從2020年1月1日起,這種情況將按照雙繳職工結算,最高可貸80萬元。
此前鄭州公積金貸款僅限鄭州戶口,在市內或省內異地繳存公積金的職工申請辦理,在省外工作、繳存公積金的鄭州人回鄉購房時並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2020年1月1日起,具備鄭州戶口、在外省繳存公積金的,在鄭州購房時也可使用公積金貸款,只要夫妻雙方滿足公積金貸款條件、購買首套房且首次使用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也是80萬元。
單人購買首套房且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
最高可申請60萬元
同時,從2020年1月1日起,鄭州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將由60萬元提高至80萬元。即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且為家庭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金額由60萬元提高至80萬元。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家庭購買首套房,將無繳存賬戶餘額限制,無需此前的“貸款金額不超過繳存餘額的規定倍數”規定。而單人購買首套房且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最高可申請60萬元。
陳建功表示,目前鄭州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個貸使用率從高位下降到科學水平,資金條件允許適度上調貸款額度。按照房住不炒的原則,區別對待剛需房和改善房,調整相關政策重點保障中低收入職工家庭購買普通住宅。
高技術人才和複轉軍人
開立賬戶正常繳存一個月即可申請
此外,2020年1月1日起,進入鄭州市高技術人才庫的高技術人才和複轉軍人,開立賬戶正常繳存一個月後,符合貸款條件的就能申請貸款。高技術人才的配偶未繳存公積金的,可按夫妻雙方符合貸款條件申請,首次首套房最高也可貸至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