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5部門聯合打擊野生動物違規交易
昨日,記者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市農委、金水海關、市林業局等5部門日前聯合發布《關於聯合開展打擊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專項執法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圍內聯合開展打擊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專項執法行動事宜。
據悉,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關於禁止野生動物交易的公告發布以來,我市各縣(市)區各部門迅速行動,全市98家銷售活禽農貿市場、173家銷售活禽商戶、7家花鳥市場於1月22日已全部關停並進行消殺。此次開展打擊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專項執法行動,將進一步強化聯合執法,全方位加大對疫情期間野生動物違規交易行為的取締和打擊力度。
根據《通知》要求,要嚴格隔離飼養繁育野生動物場所。嚴禁任何野生動物及制品運進或運出場所,嚴格落實野生動物交易市場關閉措施,嚴禁野生動物對外擴散和轉運販賣。違反規定的,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對經營者、經營場所分別予以停業整頓、查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嚴禁野生動物交易活動。除捕撈水產品外,嚴禁全市范圍內農(集)貿市場、超市、餐飲單位、電商平台等經營場所開展任何形式的野生動物交易活動。違法從事出售、購買、利用、運輸、攜帶、寄遞野生動物及制品等交易活動的,依法從重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通知》還強調,要強化執法聯動,突出案件查辦,切實形成執法合力。充分發揮“12315”“110”等投訴舉報平台作用,及時受理對違規經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投訴舉報,快查快辦,嚴查嚴辦。對查獲的大案要案及時予以曝光。(鄭報全媒體記者 李愛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