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白色汙染 河南省“限塑”再出重拳
會議接待統一使用瓷杯玻璃杯
年底前,鄭州市區超市藥店外賣等禁止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袋
今日是世界環境日。記者昨日從省政府獲悉,我省日前印發《加快白色汙染治理促進美麗河南建設行動方案》,年底前,鄭州城市建成區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將禁止提供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試點:鄭州等四地為試點城市
《方案》提出,我省將選擇基礎條件好、具有代表性的鄭州、洛陽、濮陽、許昌這4個城市開展試點示范,探索塑料制品禁限管控模式,再逐步推廣到各市縣。
禁限重點:以量大面廣、群眾關注、易於替代的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快遞塑料包裝袋為禁限重點。
目標:年底前鄭州將“限塑”
2020年底前:鄭州、洛陽、濮陽、許昌將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產、流通、消費和回收處置等環節管理制度體系,城市建成區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
2022年底前: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各省直管縣(市)建成區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可循環可降解塑料替代產品初具規模,形成一批可複制可推廣的塑料減量和綠色物流模式,塑料廢棄物資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得到較大提升。
2025年底前: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量大幅減少,可循環可降解的替代產品得到廣泛應用,塑料汙染得到有效控制。
“限塑”六大舉措
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
禁止生產和銷售
在全省范圍內禁止生產和銷售厚度低於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厚度低於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禁止以醫療廢物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廢塑料進口。
到2020年底,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禁止生產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到2022年底,禁止銷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
不可降解塑料袋
將逐步禁止、限制使用
對於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0年底,鄭州、洛陽、濮陽、許昌城市建成區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提供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貿市場規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全面提供可降解購物袋、紙袋、布袋等產品。
到2022年底,實施范圍擴大至全部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城市建成區和縣城建成區。到2025年底,上述區域的集貿市場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年底前餐飲行業
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
支持大型外賣平台將一次性餐具減量和替代情況作為平台入駐商戶的審核條件,鼓勵餐飲單位、大型外賣平台不主動提供一次性餐具,並增加“無需餐具”、“使用可降解餐具”服務,通過積分獎勵等方式引導消費者減少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2020年底,全省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城市建成區、景區景點的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底,全部縣城建成區、景區景點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年底前鄭州賓館
不再主動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到2020年底,鄭州、洛陽、濮陽、許昌星級賓館、酒店等場所不再主動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過設置自助購買機、提供續充型洗潔劑等方式提供相關服務。到2022年底,實施范圍擴大至全省星級賓館、酒店等場所。到2025年底,實施范圍擴大至全省所有賓館、酒店、民宿。
快遞包裝逐步減少
不可降解塑料膠帶使用量
到2022年底,鄭州、洛陽、濮陽、許昌郵政快遞網點,先行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裝袋、一次性塑料編織袋等,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膠帶使用量;到2025年底,全省范圍內郵政快遞網點全面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裝袋、塑料膠帶、一次性塑料編織袋等。
鼓勵會議室接待
統一使用瓷杯玻璃杯
《方案》提出,我省將推行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其中,鼓勵公共機構帶頭,在全省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學校、醫院、大型國企等公共機構,機場、高鐵、圖書館、博物館、主要旅遊區等公共場所,以及政府相關單位主辦的大型會議、會展等活動禁止提供、銷售和使用列入塑料制品禁限名錄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制品。鼓勵公共機構內部辦公場所、會議室接待統一使用瓷杯或玻璃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