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優化推進審批制度,破解“准入不准營”
市政府辦公廳昨日發布《鄭州市“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實施方案》,持續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全市市場主體發展活力。
《實施方案》提出,按照國家和河南省的部署要求,在全市范圍內推行“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破解“准入不准營”問題,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力爭2022年底前建立簡約高效、公正透明、寬進嚴管的行業准營規則,大幅提高市場主體辦事的便利度和可預期性。 鄭報全媒體記者 趙文靜
分類推進審批改革
按照《實施方案》,我市主要通過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
直接取消審批共68項。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行業組織等不得要求企業提供相關行政許可證件。市場監管部門按照清單,將直接取消審批的項目調整為“一般經營項目”。
審批改為備案共15項。原則上實行事後備案,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確需事前備案的,要提前告知企業,企業完成備案手續後方可開展經營。企業按規定提交備案材料的,有關主管部門應當當場辦理備案手續,不得作出不予備案的決定。
實行告知承諾共37項。有關主管部門要一次性告知企業經營許可條件、監管規則和違反承諾後果。對因企業承諾可以減省的審批材料,不再要求企業提供;對可在企業領證後補交的審批材料,實行容缺辦理、限期補交。對企業自願作出承諾並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要當場作出審批決定。有關主管部門要及時將企業履行承諾情況納入信用記錄,並歸集至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優化審批服務共406項,含中央層面設定403項、河南省層面設定3項。對清單中規定優化審批服務的項目,落實下放審批權限規定,便利企業就近辦理; 精簡許可條件和審批材料,減輕企業辦事負擔; 優化審批流程,壓減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取消或者延長許可證件有效期限,方便企業持續經營; 取消許可數量限制,或者合理放寬數量限制並定期公布總量控制條件、企業存量、申請排序等情況,鼓勵企業有序競爭。
加大鄭州改革試點力度
對登記注冊的住所(經營場所)在河南自貿試驗區鄭州片區的企業,增加實施《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 (2021年自由貿易試驗區版)》(共69項)規定的改革試點舉措,包括直接取消審批14項、審批改為備案15項、實行告知承諾40項。
自貿區鄭州片區管委會負責組織對《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自由貿易試驗區版)》進行梳理,明確改革清單及審批層級,壓實責任,進一步提高改革試點實效。自貿區鄭州片區所在的金水區、鄭東新區、鄭州經開區參照執行。
推進電子證照歸集運用
2022年底前,全面實現涉企證照電子化。強化電子證照信息跨層級、跨地域、跨部門共享,實現跨地域、跨部門互認互信。凡是通過電子證照可以獲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業提供相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