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國慶,9月30日鄭州再發3000萬百貨消費券!
為活躍節日消費市場,讓市民度過一個歡慶、喜樂的國慶假期,9月30日上午10時,我市將再發放3000萬元百貨消費券,快來看看領券攻略吧!
一、發放使用時間
發放時間:2022年9月30日10:00
使用時間:2022年9月30日10:00—10月23日24:00
二、發放金額和平台
本期百貨消費券共計發放3000萬元。其中,通過支付寶平台發放2000萬元,通過雲閃付平台發放1000萬元。
三、發放種類和使用規則
通過支付寶平台發放的為50元消費券包1個,內含10元券1張,20元券2張。其中,10元券在消費滿40元時使用,20元券在消費滿80元時使用。每人每天限使用1張。
通過雲閃付平台發放的為50元、100元、200元三種不同券值的單張消費券,消費者可任意領取1張。其中,50元券在消費滿200元時使用,100元券在消費滿400元時使用,200元券在消費滿800元時使用。
四、消費券形式及申領渠道
消費券以電子消費券形式發放,所有在鄭人員(包括外地來鄭人員)通過“支付寶”APP、“雲閃付”APP、“鄭好辦”APP活動頁麵均可參與領取,每位消費者可在不同平台各領取一次,先到先得,領完為止。
五、使用核銷辦法
通過支付寶平台領取的百貨消費券,可在鄭州市域內的百貨零售線下實體商家使用(不含餐飲),商家須支持“支付寶”付款方式。(支付寶聯係電話:95188-1)。
通過雲閃付平台領取的百貨消費券,可在我市符合條件並報名參加活動的大型商場和超市使用(商家名單詳見雲閃付APP活動頁麵),僅允許以“被掃支付”方式核銷使用。消費者到參與活動的商家消費付款時,需出示“雲閃付APP”生成的動態“付款碼”,被收銀員掃碼完成支付和消費券核銷。(雲閃付聯係電話:95516)。
消費者在活動商家使用消費券時,符合滿減標準的自動核銷;過期未使用的,自動收回。消費券可與商家提供的優惠券疊加使用。
六、注意事項
活動嚴禁以虛假交易等方式套取消費券補貼,對有以上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取消活動參與資格;涉嫌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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