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9条高速公路 安全防护设施点位公布

郑州发布中原网2018-09-04 07:53:23

   9月中旬“上岗” 超速最高扣12分

  

 

  昨日,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郑州市管9条高速公路安装的区间测速、车速反馈仪、危险路段声光警报等安全防护设备的点位,从9月中旬开始将对超速行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确保高速公路安全行车。

  安装区间测速

  记者了解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近日在郑州市管的郑少、少洛、商登、西南绕城、郑民、郑尧、焦桐、汝登、永登等9条高速公路安装了区间测速、车速反馈仪、危险路段声光警报等安全防护设施,将对过往车辆进行安全提醒,并对超速行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减少超速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郑州市管高速公路的安全性。

  区间测速是指在同一路段上布设两个相邻的监控点,基于车辆通过前后两个监控点的时间来计算车辆在该路段上的平均行驶速度,并依据该路段上的限速标准判定车辆是否超速违章。同时,在LED大屏进行交通违法车辆信息的实时发布,以对违法车辆进行告知及警示更多车辆,对于超速行驶的还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以往驾驶员在即将通过测速点时,会通过刹车降低车速躲避处罚,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而区间测速采取计算平均车速的方法来检测车辆是否超速,堵住了司机投机取巧的手段,更加科学公正。

  公布限速值

  郑州市市管的9条高速公路的限速值分别为:郑少、少洛、商登、焦桐、汝登等高速公路限速100公里/小时;西南绕城、郑民、郑尧、永登等高速公路限速120公里/小时。郑州警方在郑州范围内这9条高速公路的区间测速区域内,安装前方测速提示标志牌、测速起点标志牌、正在区间测速标志牌、测速终点标志牌、F型情报板、车速反馈仪、危险路段声光警报等安全防护设施,提醒过往驾驶员注意不要超速行驶。

  超速最高扣12分

  据介绍,郑州警方将郑州市管这9条高速公路的区间测速设备以及安全提示标志标牌安装的位置等信息进行公示后,从9月中旬开始,将对超速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始抓拍并处罚。

  对于超速行驶的,将按照相关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驾驶9座以下小客车和小型货车以下等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记3分,罚款200元;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未达到50%的,记6分,罚款200元;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记12分,罚款1000~2000元,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记6分,罚款200元;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记12分,罚款200元;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记12分,罚款1000~2000元,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记3分,罚款200元;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未达50%的,记12分,罚款200元;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记12分,罚款1000~2000元,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