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白色污染 河南省“限塑”再出重拳

郑州发布郑州之窗2020-06-05 07:16:22

会议接待统一使用瓷杯玻璃杯

年底前,郑州市区超市药店外卖等禁止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袋

今日是世界环境日。记者昨日从省政府获悉,我省日前印发《加快白色污染治理促进美丽河南建设行动方案》,年底前,郑州城市建成区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将禁止提供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试点:郑州等四地为试点城市

《方案》提出,我省将选择基础条件好、具有代表性的郑州、洛阳、濮阳、许昌这4个城市开展试点示范,探索塑料制品禁限管控模式,再逐步推广到各市县。

禁限重点:以量大面广、群众关注、易于替代的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快递塑料包装袋为禁限重点。

目标:年底前郑州将“限塑”

2020年底前:郑州、洛阳、濮阳、许昌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管理制度体系,城市建成区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2022年底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建成区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可循环可降解塑料替代产品初具规模,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得到较大提升。

2025年底前: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量大幅减少,可循环可降解的替代产品得到广泛应用,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限塑”六大举措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禁止生产和销售

在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低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厚度低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

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不可降解塑料袋

将逐步禁止、限制使用

对于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0年底,郑州、洛阳、濮阳、许昌城市建成区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提供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全面提供可降解购物袋、纸袋、布袋等产品。

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城市建成区和县城建成区。到2025年底,上述区域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年底前餐饮行业

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

支持大型外卖平台将一次性餐具减量和替代情况作为平台入驻商户的审核条件,鼓励餐饮单位、大型外卖平台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并增加“无需餐具”、“使用可降解餐具”服务,通过积分奖励等方式引导消费者减少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2020年底,全省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底,全部县城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年底前郑州宾馆

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到2020年底,郑州、洛阳、濮阳、许昌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省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省所有宾馆、酒店、民宿。

快递包装逐步减少

不可降解塑料胶带使用量

到2022年底,郑州、洛阳、濮阳、许昌邮政快递网点,先行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使用量;到2025年底,全省范围内邮政快递网点全面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

鼓励会议室接待

统一使用瓷杯玻璃杯

《方案》提出,我省将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其中,鼓励公共机构带头,在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大型国企等公共机构,机场、高铁、图书馆、博物馆、主要旅游区等公共场所,以及政府相关单位主办的大型会议、会展等活动禁止提供、销售和使用列入塑料制品禁限名录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制品。鼓励公共机构内部办公场所、会议室接待统一使用瓷杯或玻璃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