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出台

郑州发布郑州之窗2020-08-25 09:27:35

有偿补课 师德考核不合格

教师职业道德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引导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我市制定出台《郑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郑报全媒体记者

王红

师德考核覆盖六大方面

此次出台的《考核办法》,考核对象适用于省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全体在职任课教师。新政旨在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

师德考核包括哪些方面?新政明确规定,内容主要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六大方面。一位合格的老师,应当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一位优秀的老师,要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要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要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有偿补课”师德考核不合格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学年度第二学期末进行。师德考核由各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学生、家长、教师和学校教师职业道德管理机构,分别打分,以无记名评价方式进行。考核结果设4个等次: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政策规定,凡有下列九类情形之一者,年度师德考核认定为不合格,其中包括:侮辱学生、体罚学生或驱赶差生,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重大影响的;引导、要求、组织、参与学生有偿补课的;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推销物品资料、违规收费的;因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师生安全事故的;向学生散布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言论,或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在申报职称(荣誉)时造假,或有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违反教学纪律,多次出现随意调课、缺课、停课,或上课迟到、早退、中途离岗等情况的;纪律性不强,旷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或1年内累计超过20天的;其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师德规范行为,或涉足社会丑恶现象受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或被政府机关处理的。

考核结果存入个人师德档案

按照规定,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评聘、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优秀的教师,在岗位聘任、职务评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评选各类型骨干教师、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师德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参加各个层次评优、评先,不得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学校领导班子集体与教师本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限期改正。连续两年师德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要给予缓聘、待岗等处理。

今后,各县(市、区)、各开发区教育局和各学校都要建立教师职业道德档案,将每位教师各项教师职业道德评价数据、意见建议等信息和学校综合考核结果进行汇总登记,存入学校教师职业道德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