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1682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换“新管家”

郑州发布中原网2021-12-01 10:39:12

  中原网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张勤 王红)校外培训机构科学管理,是保障“双减”惠民政策落实的重要环节。昨日,郑州市举行调整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体制新闻通气会,省会1682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主体由郑州市教育局分别移交给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和市科技局。

  非学科类

  已有1682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移交管理

  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科技局和市文广旅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和调整管理体制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关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管理范围。

  按照计划,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机构调整工作采取分类办理、分阶段实施推进。11月30日,全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管理完成了市级层面的权限移交,全市共分类移交1682家校外培训机构,其中,763家“学转非”和919家继续举办非学科类的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移交给体育、科技、文广旅三部门。

  新政明确,今后,涉及游泳、篮球、拳击、中国象棋等80项内容列入体育类管理,管理主体为市体育局。当日,有52家校外培训机构移交,其中包括“学转非”21家,原非学科类继续办学的31家。

  面向中小学生提供编程、机器人、创客、科学探索等各类科学技术培训服务列入科技类进行管理,管理主体为郑州市科技局。当日,98家校外培训机构移交,其中,“学转非”82家,原非学科类继续办学的16家。

  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音乐类、舞蹈类、书法类、表演类等10余项非学历艺术培训,列入文化艺术类进行管理,管理主体为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当日,1532家校外培训机构移交,其中,“学转非”的658家,原非学科类继续办学的874家。

  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将建立“黑白名单”

  新政实施后,如何确保相关校外培训机构的科学管理?按照计划,郑州市文广旅局将完善全市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和审批准入工作,有效规范该类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要保证师资队伍质量,有专业的教学队伍,教材要符合培训学生的文化艺术培训需要,植入文化艺术特色,提升学生的文化修养和艺术内涵。

  郑州市科技局将进一步规范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围绕培养受教育者的独立思考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结合义务教育阶段青少年特点和郑州实际,研究制订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具体标准。

  郑州市体育局目前就市场准入标准、审批程序、监管方式等相关制度已形成初稿,体育类培训机构的分级评定、激励机制等管理制度也在酝酿中。

  三部门都要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完善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年检制度,并向社会及时公开年检结果。

  下一步,市教育局、体育局、科技局、文广旅局将协调各开发区、区县(市)完成区县(市)级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权限移交。12月10日前,各开发区、区县(市)层次的内部移交、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和法人登记证变更等工作要全部完成。

  学科类

  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全面执行政府指导价

  学科类培训机构方面,我市将加快推进全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工作。年底前,郑州市教育局将紧盯“营转非”行政审批及法人登记的目标任务,实行台账式管理,加快推进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工作,实现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性、规范化管理。

  为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我市将重点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据介绍,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政府指导价拟制工作正在推进,《郑州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出台后,我市计划从2022年1月1日起,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将全面执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线下培训

  校外培训机构验收合格可恢复线下培训

  受郑州市疫情影响,11月7日起,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11月27日,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常态化,经审慎研判,从11月29日起,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按要求检查验收合格后,可恢复线下培训。

  市教育局要求,继续举办学科类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在重新审核登记完毕(必须为非营利性)、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依法依规继续开展线下培训。12月31日前,不得招收新生、新收或续交费用。

  “学转非”培训机构在移交前,不得招新生或续费

  学科类转型为非学科类的校外培训机构,经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依法依规继续开展线下培训。在分类移交至体育、科技、文广旅部门前,对现有存量课时进行消课或退费,不得招收新生、新收或续交费用。待分类移交完成后,停止学科类培训行为,按照转型后培训范围进行招生和收费。

  继续举办非学科类的校外培训机构,经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依法依规继续开展线下培训。

  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的学科类培训不得线下培训

  已注销、未递交申报资料或资料不完善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开展线下培训;验收不合格或未申请验收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复课;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的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一律不得开展线下培训。